国旗下讲话|网络安全教育
日期:2023-09-18 16:25:38  浏览量:378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共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你我他》。

如今,高速发展的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空间已成为国家第五疆域,与陆、海、空、天一样,网络空间体现了国家主权。

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为10.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4.4%。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为29.5个小时,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6%。当互联网与经济社会高度融合,在全方位塑造生产生活方式,带给人们方便、舒适的同时,问题也由此产生,每一个网络应用场景,不仅给人瑰丽的想象,也有安全的风险。

也许你在某不明网站上填写的部分问卷,也许你为某图片网站有偿提供局部地域照片,也许你只为了一点点红包,点击不明跳转链接,也许你哪天不经意间拍摄的视频,都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或者你觉得这些离我们很遥远,那么在我们周围的生活中,有哪些案例呢?譬如,1、兼职刷单诈骗,2022年3月7日,某学院的大二学生,网络寻求兼职,加陌生QQ好友,对方指导其下载某app软件,共享屏幕操作支付宝转账1000元,并通过京东白条借款4943元为Q币账号充值和购买电子卡券,损失5943元。2、网络贷款诈骗,2017年3月,福建某大学生通过校园贷小广告借款800元,不料在利滚利的情况下背负的债务近20万元。3、买卖游戏账号诈骗,2022年4月,某学生,在玩网络游戏时候,游戏中有陌生人想购买其账号,添加好友后,按对方要求在某交易平台交易,后提示银行账户错误,联系改平台,平台反馈需充值才能体现,被骗2200元。4、学费诈骗。5、培训费退费诈骗。6、ai换脸验证诈骗等。当下最严重的两个网络安全问题是网络诈骗和个人信息泄漏。关于个人信息泄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为: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等。

对此,我们应该做好哪些防范工作呢?

一、保护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也是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时代,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身份信息、账号密码、个人照片等的保护。不轻易将个人信息泄露给陌生人,不随意公开个人隐私,增加自身信息安全的防护。

二、防范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手段繁多,盗取账号密码、网络钓鱼、虚假网店等问题屡屡发生。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我们应当提高警惕并采取措施抵御网络诈骗。时刻保持警觉,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随便泄露个人信息,对于不明信息要用你的慧眼来进行甄别,尤其是ai时代的到来,以前一般可以视频验证,现在对于视频验证还需要慎重,或许和你视频的也不是对方本人。

三、平衡网络与现实。网络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但同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我们需要学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不沉迷于网络游戏、沉迷于违法信息等。我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节奏,积极参与实际社交活动,平衡网络与现实,享受健康快乐的生活。

四、加强学习法律法规。为了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国家也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颁布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目前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1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2年2月15日施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老师们,同学们,网络信息安全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构建和谐网络社会的基石。今天又是“九一八”事变92周年,我们要牢记那段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岁月的同时,更要积极关注网络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护个人隐私,防范网络诈骗,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共同建设一个安全、开放、和谐的网络环境。谢谢大家!

                                                                副校长  王孙斌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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