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苏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23〕6号)《关于做好2023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2023〕7号)等文件精神,自2023年秋季起,吴江高级中学面向苏州市试点招录田径特长生。招生项目:100米、200米、4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三项全能(100米、铅球、跳高)
(二)招生计划
根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需要,吴江高级中学面向苏州市试点招收田径特长生12人。(吴江学籍考生占录取计划的2/3左右)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苏州市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 运动员(田径类)证书;
2.初中阶段参加由国家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计划内田径比赛获得前八名;
3.初中阶段参加由江苏省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计划内田径比赛获得前六名;
4.初中阶段参加苏州市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计划内田径比赛获得冠亚军;
初中阶段时间范围:2020年9月1日-2023年5月31日。
(四)录取条件
田径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采用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的合计总分择优录取的方式录取。未能被录取的考生按当地当年中考招生办法执行。
(五)招生程序
1.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考生在吴江高级中学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填写完成,贴好照片,并由所在初中学校核实报名考生填报信息后盖章确认。
(3)递交材料:报名材料于6月16日前直接送至吴江高级中学,联系电话:0512—6347311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恕不退还。材料统一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在左侧装订。
材料依次包括:①报名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原件不装订,在材料递交时审核后即返还)。
2.资格审核及公示。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田径特长生专业加试名单。
(2)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报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确认,并由学校公示,所有报名考生可于6月20日登录吴江高级中学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3)学校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及报名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于6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3.考生参加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中考(6月17日至6月19日)。
4.考生参加专业加试。
(1)加试时间和地点:6月22日(视天气情况按实际最后确定)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
(2)加试内容和分数:专业加试主要考查学生田径专项运动水平、身体素质等,加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文化课考试;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3)成立考核小组。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共同成立考核小组,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相关学校校长担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组员由分管校长、中层干部、田径教练(中学高级教师以上)及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员担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5.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中考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经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于6月29日(按工作流程最后实际确定)在吴江高级中学网站公示录取名单。
6.录取手续办理。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成绩(中考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和报考志愿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规定,加强对田径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织管理。招生学校要制定周密的专业加试方案,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物料,认真组织加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落实工作责任。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3.严格收费规定。学校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4.严格招生纪律。吴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负责招生纪律监督。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5.加强监测评估。健全田径特长生招生监测评估制度。招生学校每年进行自评,形成年度自评报告,每年定期接受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普通高中实验项目评估。对评估效果不佳的学校,将取消其田径特长生招生计划。
吴江高级中学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