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费琪同志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的公示
日期:2021-01-08 12:42:07 浏览量:1601
根据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评选工作有关要求,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拟推荐费琪同志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2日(5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12-63473908
来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高级中学党委
邮政编码:215200
中共吴江高级中学党委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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